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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取消遗产税

2005年11月12日 01:54 来源于 caijing
为时年余的存废之争,集中于香港整体经济的得失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m7Kg0PYb](https://a.caixin.com/m7Kg0PYb)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网络版专稿]已经在香港征收了长达90年的遗产税,不久将寿终正寝。
  11月2日,香港立法会以37票赞成、9票反对及1 票弃权,三读通过《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草案》。法案将于明年2月11日起实施。届时,在港去世者将无须再缴遗产税;其效力并追溯至2005年7月15日。这一天至2006年2月11日期间去世者,港府仅对其遗产征收象征性的100港元税款,多缴部分则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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