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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解读】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调整

2007年10月17日 12:23 来源于 caijing
十七大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角度来观察,中共十七大也许会成为一个拐点。
  在胡锦涛总书记作的十七大报告中,用了两个段落细致阐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思路。“公平”二字被置于相当显著的位置。报告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谈到分配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从这些表述可以看出同以往的差别。事实上,中共十一大以来,“让少数人先富裕起来”,长期成为贯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与此相呼应,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批评了“平均主义”思想,并指出,“平均主义”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不相容,平均主义思想是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的一个严重障碍,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社会生产力。
  《决定》还阐述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的关系,指出,社会主义社会要保证社会成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但是,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如果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不但做不到,而且势必导致共同贫穷。
  《决定》对于分配领域的改革是一个重要里程碑。此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等提法,始终成为决策层的主导思想。例如,十三大报告指出,要“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十六大报告再次重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
  效率优先的分配思路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打破“平均主义”,为推动社会的“共同富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
  但是近年来,我国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反映收入差距水平的基尼系数超过警戒线,社会两极分化严重,也成为无法忽视的严峻事实。中共十七大倡导向分配公平有所倾斜的新思路,应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继之,应该以什么方式来实现分配领域改革的新目标?十七大报告亦有初步阐述。报告指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此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普调工资,离退休人员连续提高待遇,以及各地最低工资线的连续调整,正是这一思路的现实注脚。
  不过,在市场机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无论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当中的比重”,还是工资标准的提高,抑或是工资增长机制的建立,这一切已无法脱离市场的作用而仅通过数字标准的制订便大功告成。即便是关乎二次分配的转移支付和税收调节,也触及到一系列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均非易事。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注重公平”不可重新演变为新的“平均主义”。
  变化或已发生,答案亦待时日。分配制度改革也许将是未来诸多改革中最具挑战性的领域之一。■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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