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北京律师程海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要求法院确认昌平公安分局发放《北京市暂住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北京一中院于当日接收了相关诉讼材料,按法律规定,应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裁定。
程海诉称,北京市要求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暂住证申领办法》等多部公安部规章违反国家法律,严重侵犯了原告等540万在北京常住的外地户籍人口的合法权益,应确认为无效。
此前的2月25日,程海已经向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依法撤销昌平公安分局发放暂住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次日,程海又以邮寄方式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递交诉状,将北京市公安局列为被告,请求确认其制作《北京市暂住证》文本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超出法定立案期限后,上述两个法院均未作出任何回应,既不立案也未裁定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