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多时的上海户籍新政终于出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七年以上人员,根据试行办法可有条件转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相关实施细则正在起草过程中。
2月23日,上海市政府通过沪府发〔2009〕7号文,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下发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由上海市发改委牵头制订,强调其目的是“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等。
据悉,上海将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排队轮候办理。
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主任张子良表示,《办法》其实门槛很高,其所建立的居住证与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对接制度,主要是给居住证持有者一个预期,并且做出上海对人才的“开放”姿态,也符合国际惯例。另有相关部门人士表示,上海户籍制度短期内不可能全面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