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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海中祥集团总裁秦金龙涉贪污1.6亿被诉

2009年02月27日 18:47 来源于 caijing
起诉书称,秦金龙在上海中祥集团改制过程中,隐匿三幅土地并非法占用地块转让收益,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上海中祥集团原总裁秦金龙涉嫌贪污1.61亿余元,日前已被提起公诉。此案计划于3月2日-3日开庭。与秦同案被告还有该公司原副总裁、财务经理丁蓓莉,以及原党委书记、监事长张勇。
  起诉书显示,秦金龙等人涉嫌在上海中祥集团改制过程中隐匿三幅土地并非法占用地块转让收益,总面积达3438万亩。而被秦非法隐匿的三幅土地,分别转让给了上海富豪周小弟、郭广昌和姜照柏兄弟旗下公司。检方认为,秦金龙涉嫌侵吞国有资产1.61亿余元,丁蓓莉、张勇分别涉嫌参与侵吞国有资产1.06亿元和8715万元。
  上海中祥集团系上海本地老牌地产公司,前身为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20世纪90年代,上海城区向西南发展,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作为上海县(现为闵行区)直属企业,在该区域拥有大量土地资源,一度年开发量占整个上海房地产开发量的十分之一强。现上海中祥集团为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在世纪之交改制而成,改制后秦金龙为其主要股东之一。
  秦金龙,1948年出生,中专文化,原系上海县政府房地管理部门干部。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县和闵行区合并后,秦金龙出任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总经理,因手握大量土地资源而受开发商“追捧”。不过,在上海地产界拥有雄厚根基和相当话语权的秦金龙为人低调,过去很少在媒体抛头露面。
  据了解,秦金龙的落马主要是受上海本地富豪周小弟的牵连,此前引发周小弟“雇兄伤人”血案的2536亩三林懿德地块,即是从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处获得。秦金龙于2008年2月被刑拘,当年6月批捕,7月移送审查起诉。
  起诉书称,在上海中祥集团改制过程中,秦金龙采用向审计机构提供过期土地使用证等方法,没有将懿德地块列入改制资产。2001年4月,秦以每亩25万元的价格把这幅土地卖给了周小弟的公司。在此后几年上海土地价格暴涨过程中,周小弟用这幅拿地价格低廉的土地招揽了多家投资方。这场“一地多卖”的闹剧,最终因股东纠纷酿成血案。检方认为,秦的这一行为“侵占国有资产5439万元”。
  秦金龙还指挥下属通过一定财务方式,在改制时隐匿了其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复星集团)转让的一幅土地。1999年,还未改制的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向复星集团转让了龙柏六村三、四街坊的69亩土地。而秦金龙在改制时指示丁蓓莉和张勇,采用虚构借款协议等方式,使龙柏地块的土地收益没有列入公司改制资产;又在2002年6月,以上海中祥集团的名义收取土地转让款。检方认为此举“侵吞国有资产8715万元”。
  此外,2000年改制阶段,秦金龙、丁蓓莉在陈行乡恒星村833亩土地仍可开发使用的情况下,向审计机关谎称该地块已在1993年以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相关公司开发,未将该地块833亩土地作为改制资产进行评估。2001年3月,秦金龙以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的名义,将此833亩地块以2.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共支付了约1.73亿元至上海中祥集团。检方称,“秦金龙和丁蓓莉侵吞国有资产1905万余元。”
  检方认为,秦金龙等三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秦为主犯。■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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