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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个中心”细则出台

2009年04月29日 22:23 来源于 caijing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称上海与香港还存在很大差距;国务院将设“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和推动上海建设“两个中心”
 

  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细则正式出台。

  4月2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首次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高调公布《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下称《意见》),并解读《意见》细则。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建设“两个中心”不仅是上海的需要,更表明了中国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时,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特别是建立安全、高效、开放的金融体系,推进中国从金融、航运、贸易大国建设成为强国的坚定决心。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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