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铁路道口命案谁担其责?

2009年05月05日 19:09 来源于 caijing
一位七旬老人命丧自然形成的铁路道口,引发铁路案件审理管辖权之争
 

  行人穿越自然形成的铁路道口时被火车撞死,铁路部门要不要负责?

  日前,一起因七旬老人被火车撞死于自然形成的铁路道口而提起的索赔案,在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涉及自然形成的铁路道口的管理责任,以及铁路案件审理的管辖权等问题,再度引发人们对中国铁路体制改革问题的关注。

无人看管道口谁负责管理

  死者杨慧珍老人,生于1932年,系湖北省十堰市东风汽车公司四七厂退休职工。2008年4月23日,杨慧珍老人从武汉铁路局白浪火车货运站附近一豁口处穿行铁道,被1187次客车撞死。其子女遂将武汉铁路局告上法庭,索赔18.68万余元。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