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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规制隐蔽垄断行为

2009年08月13日 15:48 来源于 caijing
垄断协议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包括“彼此心照不宣的协同行为”,这为反垄断调查取证增加了难度
 

  在《反垄断法》施行一年之后,国家发改委终于对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反垄断执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并征求公众意见。

  8月1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该稿对如何调查隐蔽的垄断行为提供执法操作依据。

  中国的反垄断执法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三部委分工执掌。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价格垄断行为的执法。

  《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用29个条文,对价格垄断行为的范围、概念及具体认定等做了详细解释。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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