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汪苏)1月1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原总经理乔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新华网消息,法院审理查明,乔洪利用分管广告、供应、销售的职务之便,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广告商、经销商谋取利益。
报道称,乔洪于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间,先后一百余次分别收受胡某、公某、罗某某等22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323万余元;并伙同其弟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余元。此外,另有折合人民币82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