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真正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给人的感觉始终是遥不可及。不过,教育部于近日正式公布的时间表,则带给人们更加具体的希望。
这份名为《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在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教育均衡”概念的被首次提及。所谓教育均衡,是指在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素质、教育质量等方面大致平衡和相当。教育的需求和供给大致相对均衡,所有适龄学生都能公平地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