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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2010年02月22日 18:26 来源于 财新网
因受刑事处罚,李庄的律师执业证书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由于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者无法再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这意味着李庄律师生涯终结

  【财新网】(记者 于东方)2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吊销李庄律师执业证书,李庄律师生涯至此终结。

  据《北京晚报》2月22日报道,针对李庄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北京市司法局作出吊销李庄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月21日送达李庄本人。

  《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北京市司法局据此作出上述决定。

  这也意味着李庄律师生涯的终结,据《律师法》第七条规定,对于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人,司法行政部门不会为其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不过,截至目前,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律师查询系统中,李庄执业状况一栏仍显示为“正常”。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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