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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受审

2010年03月22日 15:50 来源于 财新网
黄光裕曾单独或指使他人向相怀珠行贿;黄光裕案将于3月29日、30日进行庭前证据交换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卷入黄光裕案的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今日(3月22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

  据千龙网与法制晚报的联合报道,上午9时,相怀珠被带进市二中院第三法庭。

  财新网此前报道,相关起诉书显示,黄光裕作为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附属公司的主管人员,曾单独或指使他人向相怀珠行贿。

  相怀珠1964年出生于山东沂蒙,2007年由山东调任公安部。2009年1月,中央纪委证实,因涉黄光裕案,相怀珠和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一起,被带走调查。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案件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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