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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小伙追贼致其摔死 获刑三年惹争议

2010年03月25日 16:12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追赶中,曹天抽出皮带朝小偷抡去,小偷躲避时摔死。法院判曹天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网友称曹天属见义勇为,不应获罪
  【财新网】(实习记者 熊颖 25日发自北京)河南洛阳一男青年曹天(化名)帮同事追赶偷车贼,将皮带扔到小偷身上,小偷身体失衡当场摔死。法院判决,曹天犯过失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此案引发了争议。一些人认为,曹天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不应获罪。

  据3月25日出版的《河南商报》报道,去年4月27日,曹天正在上班,同事冯小强突然发现一名男子偷了他的两轮助力摩托车,正欲骑走,曹天和另一名同事冯明高闻讯赶来,合骑一辆摩托车向男子追去。

  追赶过程中,曹天抽出身上的皮带朝男子抡去,男子侧身躲避,失去平衡后摔倒在地,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2009年7月16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对曹天提起公诉,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0年3月24日,洛龙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曹天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一审判决引起巨大争议。在搜狐网所做的调查中,有97%左右的投票者认为,曹天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他在骑车追该过程中曾向偷车贼喊话让其停车,是小偷自己驾车不慎摔倒,曹天不应被追究法律责任。另外3%左右的投票者则认为,保护财产也要讲究方式,不能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有北京网友留言表示,“抓小偷是警察的事,以后少管闲事。”河北省廊坊市一网友则直言不讳,“(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2006年,民间反扒组织“武汉志愿者联盟”展开了一次反扒行动。行动过去28天后,一名当时被联盟成员抓获的小偷突然死亡。2006年12月27日,反扒志愿者“罐子”(网名)被批准逮捕。2007年11月9日,检察院宣布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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