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卫生部针对山东遗弃死婴事件发通知

综合媒体报道
2010年04月22日 15:21
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严禁医疗机构将死婴当废物处理;对类似事件将严肃追究责任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前不久发生在山东济宁的“死婴被视为医疗废物遭遗弃” 事件,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日前,卫生部发出通知,明确规范了遗体管理体系,严禁医疗机构将死婴当废物处理。

  据4月22日的《新京报》报道,卫生部于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报道称,卫生部认为,弃婴事件反映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漠视生命尊严,缺失社会公德。同时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定要引以为戒,并要求对发生类似事件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