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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一审结束 将择日宣判

2010年04月23日 09:33 来源于 财新网
虽黄光裕一案牵扯众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仅为三项;黄光裕清瘦许多,但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对三项指控均提出异议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昨日(4月22日)开审的黄光裕一案的庭审一天即告结束,晚上9时40分许,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上午9点50分许,黄光裕被带进法庭,庭审正式开始。据新华网报道,黄光裕被诉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

  虽黄光裕一案牵扯众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仅为三项:

  ――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

  ――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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