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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上访村民被判“敲诈政府”获刑3年

2010年05月06日 18:14 来源于 财新网
马继文土地被占,10年前,法院判马继文胜诉;因判断未落实,马继文上访10年,此次被同一法院判敲诈勒索罪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DRvmLRIJ](https://a.caixin.com/DRvmLRIJ)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000年,山西省临县村民马继文,因村里占用他的土地在法院判决中胜诉;2010年,马继文不仅没有按照原判得到自己的土地,反而再一次得到法院的判决书:“因敲诈勒索政府”被判有期徒刑3年。

  两次判决,出自同一家法院。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2009年的一审判决书上写着:“被告人马继文利用了其对形成上访条件的熟悉,便以进京上访为由要挟兔坂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临县信访局接访的人员,迫使给其数额较大财物,共计7500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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