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从中央主管部门的角度专门发文鼓励地方政府建设公租房,并对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建设方式等做出了规定。
文件明确,“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公租房的主要供应对象。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具体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和租金水平”,由市、县政府确定。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从中央主管部门的角度专门发文鼓励地方政府建设公租房,并对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建设方式等做出了规定。
文件明确,“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公租房的主要供应对象。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具体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和租金水平”,由市、县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