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的《扬子晚报》报道,江都市委组织部就此事解释称,今年3月2日之前,江都市药监局原来不归地方管理,而是由上级药监部门垂直管理。而在划归地方管理后,江都市开始着手将药监和卫生部门合并。而在今年5月,情况再次发生变化,药监局虽然回归地方,但不是和卫生部门合并,而是单独成立一个局。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旭升 17日发自北京)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药监局局长吕国乐、副局长金道春,一年前被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判处徇私舞弊罪,但仍担任原职务达一年之久。此事在媒体曝光后,6月15日,两位“有罪局长”被紧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