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2009年2月28日,四川籍深圳务工者张尚强在为邻里吵架作调解时,被认作为伙同敲诈方实施敲诈勒索,被南山区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4月3日,被移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5月20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移送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深圳务工人员张尚强无罪被关押210天后,获得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人身自由赔偿金26340.30元,但其生命健康权方面的索赔请求被驳回。
据《广州日报》报道,2009年2月28日,四川籍深圳务工者张尚强在为邻里吵架作调解时,被认作为伙同敲诈方实施敲诈勒索,被南山区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4月3日,被移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5月20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移送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