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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被精神病”者彭宝泉诉警方滥用职权

综合媒体报道
2010年09月10日 18:30
要求确认将其送至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行为违法,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昨日(9月10日),因在上访现场拍照,被警察送去精神病院的湖北省十堰市市民彭宝泉称已起诉当地公安局,要求确认将其送至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行为违法,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目前,法院已受理,近日将开庭。

  《南方都市报》报道了这一消息,报道称,彭宝泉在起诉状中称,当地警方作为公权力机关变相剥夺了其人身自由,时间长达5天之久,上述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

  报道称,被诉的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提交答辩状称,之所以将彭宝泉带离,是因为他不仅是拍摄者,也是参与者,所以并非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是传唤;将其送精神病院,是因为认定郭有偏执性人格障碍,经医院诊断属于偏执性人格障碍;警方的行为并不违法,属“原告认识错误”。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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