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请务必在每轮回复的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eQmuEoeV](https://a.caixin.com/eQmuEoeV)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严打食品安全犯罪 更需畅通民事索赔渠道

2010年09月16日 13:27 来源于 财新网
一边是在民事诉讼领域“司法不作为”或者“不让司法作为”,一边是在刑事手段方面公检法强力出击。“一手软、一手硬”的结果,很可能是食品安全问题解决的治标不治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qj8tyVUL](https://a.caixin.com/qj8tyVUL)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记者 秦旭东)“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9月15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对外公布《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通知》要求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公安“及时立案”“快速侦破”“及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做好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法院“准确理解、严格适用法律”,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合力”。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Loading...
推广

财新会员积分兑好礼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电邮

评论区 0

登录后发表评论得积分
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观点

    本篇文章暂无评论

    暂无数据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