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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立规食品安全国标管理 专家称进步仍嫌不足

2010年10月12日 14:25 来源于 财新网
在征求公开意见等相关环节有所进步,但仍然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的标准制订模式
  【财新网】(见习记者 戴廉)在“面粉增白剂之争”(参见2010年第39期《新世纪》周刊“谁定盘中餐?”)引来各方热议之际,卫生部在“十一”长假前的9月30日晚间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这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卫生部首次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作出规定。

  中国传统的标准起草大多由相关部委以科研项目形式交由下属科研院所具体执行,此次出台的这一《规定》正是针对此类项目承担者的。《规定》指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实行标准起草单位负总责、起草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同时还对标准起草负责人的资格作了要求,并要求标准起草单位应当保障项目执行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条件。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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