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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兰方)2010年12月24日,时隔四月,《南昌市控制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再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部最接近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八条“防止接触烟草烟雾”要求的地方条例,在今年8月底接受地方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时,因“步子走得太快”而未获通过。在刚刚结束的二审会议上,条例草案仍未能进入表决程序,很可能来年还要进行三审。
而到了那个时候,2011年1月9日中国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国际承诺已经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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