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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特赦“最后的流氓”

记者 贺信
2011年01月06日 17:51
周泽同时建议,对依据1997年之前刑法做出的生效判决进行清理,若罪犯服刑时间与1997年刑法修订后规定的最高刑相当,且仍在服刑的,一律予以特赦

  【财新网】(记者 贺信)北京律师周泽1月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建议书,建议对“最后的流氓”牛玉强予以特赦。

  他同时建议,对依据1997年之前刑法做出的生效判决进行清理,若罪犯服刑时间与1997年刑法修订后规定的最高刑相当,且仍在服刑的,一律予以特赦。

  牛玉强不久前以“最后的流氓”之名被媒体广泛关注。因在20岁时“抢了一顶帽子,砸了一扇玻璃,打了一个人”,牛玉强在1984年“严打”期间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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