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称上海房管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涉嫌受贿案,2月21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陶校兴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
当天,原定为一整天的庭审,因陶校兴对指控事实并无异议,也未聘请律师,法庭上午便结束了事实调查及法庭辩论等环节。该案将另行择期宣判。
今年60岁的陶校兴,大专学历,案发前为上海房管局党组成员、排名第一的副局长。陶校兴出身贫寒,进入房地产系统前,曾在上海辖下区县任职。1998年7月,47岁的陶校兴升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2000年5月26日,原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地质矿产局合并,成立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陶校兴任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