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戴晓雁委员建议制定垃圾分类利用实施办法

记者 杜珂
2011年03月04日 10:00
不能把征收垃圾税作为主要手段

  【财新网】(记者 杜珂)“垃圾税只是减少垃圾和引导市民少生产垃圾、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措施之一,不能作为主要手段。其征收与否首先要立法,明确政府于此的责任与社会民众于此的义务;二是政府相关的财政税收支出必须透明;三是征来的税必须专款专用。”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成都市委主委戴晓雁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

  传统的两个垃圾处理方法,一是填埋,二是焚烧发电。前者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可以直观反映出来;后者若无分类即焚烧发电,垃圾量很大、燃烧率很低、发电量很低、污染也不小,更易受市民反对而停止。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