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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求在役核电厂实施改进计划

记者 曹海丽
2011年03月16日 19:55
由于其建造运行的时间和应对严重事故的能力存在差异,国家核安全局已要求中国的在役核电厂制定和实施改进计划

  【财新网】(记者 曹海丽)受日本福岛核电站安全危机事件影响,中国环保部正在“全面检讨”核安全管理体系。环保部核安全管理司司长刘华在接受财新记者电话询问时透露,中国将审视针对“超设计基准”事故,如遭遇极端自然灾害时,核电站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抵御。

  在回答财新记者的书面提问中,环保部核安全与辐射总工程师柴国旱表示,总体而言,中国新建核电厂在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方面已做了许多改进,其安全性能满足国际原子能机构和中国现行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具有较高的安全水平。但对于在役运行核电厂,由于其建造运行时间的差异,对付严重事故的能力有差异,国家核安全局已要求在役核电厂制定改进计划并实施改进。

责任编辑:李虎军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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