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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要求限价房申请者须3年内未转让过房产

2011年04月01日 16:32 来源于 财新网
除了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包括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

  【财新网】(记者 许菁)今天(4月1日)起,成都市推出的5997套限价房开始接受申请,其中,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同时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是申请限价房的最基本要求。

  据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消息称,今年成都中心城区率先推出的5997套限价房房源,预计2012年底完工。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配售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其中明确了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销售价格和限购面积以及上市交易等。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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