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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抗强拆村长许坤一审获刑四年

2011年04月29日 17:29 来源于 财新网
法院指多位村民强行占用北海市银滩景区东门停车场,非法收取游客停车费,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与本案直接相关的白虎头村强拆事件,判决书未提及

  【财新网】(记者 宫靖)带领村民抵抗本村强拆的广西自治区北海市白虎头村民选村长许坤,4月29日上午9时30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罪名是非法经营罪。

  该案于2月28日上午开庭,时隔两月后宣判。同案的村民张春琼、高世福分别被判刑两年,各处罚金15万元。

  判决书显示,北海市银海区法院采纳了检方举证的多达三十二项证据,认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白虎头村委会多位村民,强行占用北海市银滩景区东门停车场,非法收取游客停车费达15万元以上。在此共同犯罪中,许坤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而其余两人是从犯。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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