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山西省大同市原副市长、分管煤炭及安全的王雁峰涉嫌受贿案,5月12日上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据新华网报道,对于公诉机关起诉的两起共计千万元的受贿事实,王雁峰当庭翻供,予以全部否认。12日下午,案件将继续开庭审理。
公开资料显示,王雁峰,男,河北曲阳人,1998年7月任大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8年任大同市委常委,负责机关党务。2010年4月,王雁峰疑因瞒报矿难被查双规。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王雁峰的落网与浙江平阳县商人李克伟有关。2004年12月17日,山西大同红窑沟煤矿发生矿难,号称“大同第一温州煤商”的矿主李克伟没有组织抢险,而是立即封住井口,还封住了村里通往矿上的路,数月后才打开并转移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