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北京英菲尼迪肇事车主提出一审上诉

综合媒体报道
2011年06月01日 12:15
因认为无期徒刑的量刑过重,陈家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一审上诉。辩护人坚持应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非危害公共安全罪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陈家辩护人陆骏峰日前证实,陈家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一审上诉。

  陆骏峰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陈家应当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家做出了一审宣判。陈家因酒驾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家当庭表示提出上诉。

  根据原被告双方在一审前达成的协议,陈家将赔偿受害人陈伟宁的家属共366万元。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