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职务侵占及行贿案6月9日一审宣判,王亚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新华网报道,6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对“造假骗官干部”、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涉嫌职务侵占和行贿案进行一审判决并依法公开宣判,王亚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他四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
2008年下半年,时任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的王亚丽因冒充亿万富翁女儿争夺财产被举报。经中纪委专案组调查,王亚丽档案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父母身份、入党等基本情况虚假,年龄缩水达9岁之多,并恶意向组织隐瞒虚假情况,还利用金钱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参见财新《新世纪》周刊2011年第16期“王亚丽官场现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