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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杭州副市长许迈永案二审维持死刑

2011年06月23日 10:35 来源于 财新网
浙江省高级法院的二审裁定,维持对许迈永的一审死刑判决。这意味着,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将是许迈永最后的一线生机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6月21日被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宁波市中级法院此前对许迈永做出的死刑判决。(相关报道:原杭州副市长许迈永的14笔受贿清单

  许迈永,浙江杭州萧山人,仕途起于1984年萧山县城厢镇副镇长任上,至1993年升为萧山市委常委、副市长;2002年6月起,任杭州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至2008年4月,再升至杭州市副市长,至2009年4月事发。案发前,分管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房产管理等领域。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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