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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不允许建立记者“黑名单”

2011年06月27日 18:03 来源于 财新网
表示中国政府从来不允许新闻当事部门、机构建立所谓的记者“黑名单”;对于新闻媒体存在的报道内容个别细节不准确的问题,应该通过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开展正面引导的方式进行解释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据新华网报道,针对国际记者联会指责中国政府某些部门拟建立记者“黑名单”一事和国内媒体炒作此事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27日重申:依照我国的法律和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媒体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我国政府从来不允许新闻当事部门、机构建立所谓的记者“黑名单”。

  据报道,这位负责人表示,对新闻媒体存在的报道内容个别细节不准确的问题,不应该采取求全责备的态度,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开展正面引导的方式进行解释,不能设置障碍任意提高采访难度,更不能建立所谓“黑名单”限制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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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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