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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院称李昌奎改判死缓不存在徇私舞弊

2011年07月07日 20:36 来源于 财新网
云南高院副院长呼吁,“整个社会应该更理性、宽容一些”,并表示审查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针对网友对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二审改判死缓的质疑,云南省高院称,二审判决是“认真审慎的,按程序进行的,合法的”。

  据云南网报道,云南省高院表示,李昌奎家住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并没有“背景”,还被害人的钱都很困难,更不可能来行贿法官,法官是在其裁量权范围内来审判的。

  报道称,故意杀人案件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这种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对民众的安全感有极大影响,社会危害性极大;另一种是由于民间矛盾、婚姻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这种针对特定对象,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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