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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许菁)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
意见指出,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
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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