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广西司机醉驾撞死三人被判四年半惹争议

2011年07月29日 17:56 来源于 财新网
审判员称立案时“醉驾入刑”条款尚未实施,故未考虑这一因素。而肇事者未逃逸并积极保护现场,并赔偿经济损失,符合减刑条件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今年年初,广西玉林北流市一名超速驾驶的醉驾司机,撞死一家三口,被法院判四年半有期徒刑。这一判罚近期在网络论坛上被热议。

  据新华网报道,一篇名为《北流醉驾、飙车、斑马线上撞死三人案一审判四年半?》的网帖称,2011年1月2日凌晨,北流市人何龙醉酒后超速驾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撞死一家三口。7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何龙四年半的有期徒刑。

  广西北流市法院相关负责人确认了网贴所述案情的准确性。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