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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副区长刘希泉被免职

2011年08月02日 11:09 来源于 财新网
公告未明确免职原因。之前网上传言其因挪用资金至农委账外小金库被“双规”,其弟亦因涉嫌“套取补偿款”被查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昨日(8月1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发布人事任免公告。被传挪用2亿元的拆迁补偿款的刘希泉,被免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委员职务、朝阳区副区长职务。但通告并未交代免职原因。


  朝阳区政府网站的资料显示,刘希泉现年55岁,北京朝阳人,市委党校大学文化程度(北京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农艺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

  刘希泉历任朝阳区东坝乡生产办公室干部,朝阳区东坝乡蔬菜公司经理,朝阳区东坝乡农工商总公司副经理兼东坝乡驹子房村党支部书记,朝阳区东坝乡党委副书记、农工商总公司经理,朝阳区金盏乡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经理,朝阳区委农工委书记、农委主任,朝阳区委办公室主任、朝阳区委常委、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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