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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高铁如有重大隐患须立即停运停产

2011年08月16日 20:06 来源于 财新网
对存在严重威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停止运营或生产建设

  【财新网】(记者 徐明)“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定保障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存在严重威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停止运营或生产建设。”

  8月15日至16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部署了上述工作要求。

  8月16日傍晚,新华社英文稿报道称,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已经被停职。

  在稍早前的8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即决定开展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适当降低新建高速铁路运营初期的速度,并决定对已经批准但尚未开工的铁路建设项目,重新组织系统的安全评估。暂停审批新的铁路建设项目,并对已受理的项目进行深入论证,合理确定项目的技术标准、建设方案。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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