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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银泰非法集资案宣判 主犯获死刑

2011年11月07日 19:39

  据新华社11月7日消息,7日下午,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银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季文华等6名被告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抽逃出资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季文华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季林青、季胜军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以支付高额利息、发放集资奖励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556900万余元,集资诈骗14727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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