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沈阳“8·28”火灾4名被告人被判刑

2011年12月09日 12:57
造成12死23伤的沈阳市铁西“8·28”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一年多后,相关人员以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12月9日消息,造成12死23伤的沈阳市铁西“8·28”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一年多后,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惩罚。沈阳市铁西区法院一审认定,相关人员擅改消防设施规划等导致灾难发生,以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8月28日14时54分,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商业广场售楼处一楼的沙盘模型内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引起火灾。火灾发生后,由于售楼处销售大厅内放置大量宣传用展板和条幅等易燃物品,致使火灾迅速蔓延。

版面编辑:李禹谖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