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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2011年11月至12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件420起,涉案金额近百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近11亿元。”
12月5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全国公安机关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推进会上如此表示。他称,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等地连破亿元以上非法集资大案。
刘金国在会议上要求,要重点关注融资性担保、股权投资、房地产、矿产、能源等资金集中的领域,重点关注资金周转紧张、经营偏离主业、大肆宣传所谓新兴投资手段和高回报的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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