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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开建租赁房

2012年01月16日 09:08 来源于 《财新周刊》
保障房任务艰巨,财政压力巨大,倒逼集体土地建租赁房合法化
随着城市化推进,大量集体土地被纳入城市规划圈。 但只要性质不变,就不允许上市交易。山青/CFP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FZqaDnqm](https://a.caixin.com/FZqaDnqm)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新世纪》 记者 张艳玲  

    面对国务院连续下达的数百万套保障房建设硬指标,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的态度,终于出现重要转变。

  2012年1月7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首次公开宣布,已批准北京、上海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不仅如此,一些“商品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只要“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部批准”,也有望获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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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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