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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曝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

2012年01月18日 11:09
曝光了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其中广东、安徽各2起

  据新华社1月17日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7日曝光了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以震慑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川省双流县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1年6月6日,四川省双流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一些农民工的投诉,反映其在该县三盛翡俪山一期景观工程施工期间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双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该投诉案件后积极开展调查协调工作。

  6月9日,双流县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三盛翡俪山一期景观工程项目包工头胡克金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胡克金承认了拖欠该项目农民工工资137919元的事实。6月10日,双流县局向胡克金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其后,双流县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多次联系胡克金,督促其限期改正其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但胡克金均未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双流县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双流县公安局。经审查,双流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对案件嫌疑人胡克金进行网上追逃并迅速抓获胡克金。7月18日,胡克金被双流县人民检察院批捕,后经双流县人民法院判决刑期1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在双流县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期间,三盛翡俪山一期景观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了工资款,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版面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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