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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瘦肉精案被告人一审被判3年

2012年01月20日 17:44
被告人倪陆昀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万元

  据新华社1月20日消息,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19日对淮南市首例瘦肉精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倪陆昀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万元。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倪陆昀在淮南佳盟药业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结识了河南省洛阳市的肖兵。后来,被告人从单位辞职,开始从肖兵处购买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进行非法销售。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被告人倪陆昀以每公斤3000元的价格先后30余次从肖兵处购买盐酸克伦特罗700余公斤,通过中铁快运、万隆华宇两家物流公司运抵淮南后,以每公斤3300元到40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非法获利30余万元。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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