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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原副区长陈猛受贿案开庭(更新)

2012年02月08日 20:57 来源于 财新网
检方控陈猛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工作之便,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547.9万余元,陈猛当庭认罪并希望轻判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原上海普陀区副区长陈猛受贿案于2月8日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陈猛在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47.9万余元,陈猛当庭承认上述指控。

  陈猛被检控的受贿行为,均发生在其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彼时陈猛分管松江区城建工作。

  公诉人称,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间,陈猛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多家行贿企业和个人获取项目建设权、土地使用权、改变地块容积率和建设限高、分得补偿款等。为此,陈猛先后收受人民币、港币、美金、LV手表和百达翡丽手表等钱物,共计人民币1547.9万余元。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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