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原上海普陀区副区长陈猛受贿案于2月8日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陈猛在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47.9万余元,陈猛当庭承认上述指控。
陈猛被检控的受贿行为,均发生在其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彼时陈猛分管松江区城建工作。
公诉人称,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间,陈猛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多家行贿企业和个人获取项目建设权、土地使用权、改变地块容积率和建设限高、分得补偿款等。为此,陈猛先后收受人民币、港币、美金、LV手表和百达翡丽手表等钱物,共计人民币1547.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