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广电总局:黄金时段不得播出境外影视剧

2012年02月13日 18:51
同时,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电视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25%

  据新华网2月13日消息,广电总局13日通报,《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9日下发。通知规定,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境外影视剧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

  通知说,为提高引进节目质量,扩大高清节目源,应优先引进高清版本的境外影视剧;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

  通知说,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严格把握导向和格调,从立项环节开始加强对题材和内容的审查,不得引进涉案题材和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境外影视剧。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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