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21日消息,河南省政府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将根据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的程度,按照一定比例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少于100元。
《办法》中强调“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员,按奖励比例上限给予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有关部门审批,额度可不受上述限制。
据新华社2月21日消息,河南省政府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将根据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的程度,按照一定比例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少于100元。
《办法》中强调“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员,按奖励比例上限给予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有关部门审批,额度可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