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河南出台办法奖励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人

2012年02月21日 15:25
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少于100元;按案件货值的3%至5%给予奖励

  据新华社2月21日消息,河南省政府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将根据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的程度,按照一定比例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少于100元。

  《办法》中强调“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员,按奖励比例上限给予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有关部门审批,额度可不受上述限制。

版面编辑:陈琦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