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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艾滋病实名检测没有可行性

实习记者 王箐丰
2012年03月02日 08:13
艾滋病实名检测属于对感染者的“有罪推定”,似乎不这样做就会导致感染者肆意传播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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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广西拟立法规定艾滋病咨询检测实名制,引发各界热议。3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与隐私权保护”研讨会上,多位律师和公益组织人士表示反对艾滋病实名检测。

  专家指出,艾滋病检测的强制实名制是政府公权力对私权的一种挤占。各地拟出台的艾滋病实名检测,属于对感染者的“有罪推定”,似乎不实名检测和强制告之,就会导致感染者肆意传播病毒,这是立法上的误区。

  非政府组织郑州和而不同社区中心主任常坤介绍说,艾滋病检测包括两个阶段,即初筛和确认。除云南外的中国各省份,初筛环节均实行匿名登记,只在艾滋病病毒(HIV)阳性确认检测环节,才实行实名登记。这样的检测方式,有利于在初筛阶段保护被检测者的隐私,吸引更多的高危人群前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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