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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副局长:拍卖公司对拍品的估价标准有问题

2012年03月07日 15:22
“拍卖不保真”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读,“不保真”并不是法律的问题,应是规范操作的问题

  据新华社3月7日消息,“古董、艺术品‘拍卖不保真’实际上是对法律的误读。”列席文艺界别政协委员联组讨论会的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7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拍卖法是一个专门法。它必须与民法通则等上位法的精神一致。公平交易是一个基本原则。‘不保真’不等于你就可以欺骗。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所以说‘拍卖不保真’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读。”宋新潮说。

版面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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